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房产归谁所有
导读:
在探讨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房产归属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出资的时间点和登记情况:
1.若父母全资购房并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2.若购房发生在子女婚后,且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子女,则该出资往往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所购房产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除非另有约定,该房产通常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分别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范畴。
1.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指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判断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时,应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法律快车提醒,也应注意到,在实际法律问题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保障合法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精准的法律意见。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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