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和赠与哪个优先
导读:
在面对遗产分配时,遗嘱继承和遗赠的优先级问题是受遗赠人及法定继承人常关注的话题。
1.遗赠相较于遗嘱继承通常具有优先性。这一原则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即当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法定继承等多种遗产处理方式时,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来执行。
2.遗赠作为无偿的给予遗产行为,其效力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且不受受遗赠人是否接受的影响,体现了对遗赠人意志的尊重。
遗赠作为遗产处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其成立需满足一系列法律条件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1.遗赠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确保遗赠行为真实、自愿的前提。
2.遗赠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3.受遗赠人必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仍然生存的人,这是遗赠生效的必要条件,确保遗赠行为的对象明确且存在。
法律快车提醒,遗赠与遗嘱虽同为遗产处理方式,但二者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领人限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2.客体范围不同,遗赠仅涉及财产权利的转移,不涉及债务等消极义务,而遗嘱继承人则需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3.接受和放弃的方式不同,遗赠受领人需在特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或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则通过继承行为本身即可视为接受。
4.获得遗产的方式、是否可指定候补继承人、税费负担以及是否可附加义务等方面,遗赠与遗嘱也均有所不同,这些差异构成了两者在遗产处理中的独特作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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