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需要按手印吗
导读:
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当事人确实需要按手印以示确认。这一步骤是法律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这里的“亲自签署”不仅指签名,还包括在相关段落摁下手印,以双重方式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愿。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协议的内容要求详尽且具体,必须涵盖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1.具体而言,协议中应明确记载双方明确表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同时详细列出子女抚育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用的承担等;
2.财产分配部分则需清晰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及各自应得的财产份额;
3.债务处理则需明确债务的承担主体及偿还方式。这些内容的详尽规定,有助于避免日后因理解不清或执行不力而产生的纠纷。
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当事人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条款的详尽性:避免条款规定过于简洁,缺乏实际操作性。应尽可能详细地列出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以确保协议内容的全面性和可执行性。
2.条文的明确性:关键条文应避免概括性表述过于宽泛,以免给弱势一方带来潜在威胁。应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模糊地带,确保协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特殊事项的约定:对于涉及抵押借款房屋、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期限等特殊事项,应制定详细的约定和处置方案,以保障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4.户籍迁移问题的协商:若涉及户籍迁移问题,也应在协议中明确协商解决方案,以避免因户籍问题影响双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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