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资不抵债怎么办
导读:
面对企业破产后资不抵债的情况,首要原则是以企业财产进行清偿。这意味着,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其财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1.破产财产会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
3.若破产财产在清偿某一顺序后仍有剩余,则继续清偿下一顺序。
4.若不足以清偿某一顺序的全部债务,则在该顺序内的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订、提交、讨论及裁定认可流程,确保了清偿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法律快车提醒您,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将依次清偿以下三类债务: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保险费用和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述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全部债务时,将按照比例分配给各债权人。
在破产企业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计算方式有着特殊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破产企业的董监高工资应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董监高人员利用职权获取不合理的高额薪酬,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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