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人民法院自诉
导读: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刑事自诉: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如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来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在提起自诉时,必须准备并提交起诉状,该起诉状应详细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明确诉讼请求,并阐述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列明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4.起诉状还需注明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
5.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起诉状副本。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