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当事人在场吗
导读: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中,通常不需要当事人在场。
1.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必要的检验、鉴定结果来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过程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在场签字确认,只要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即为有效。
2.在特定情况下,如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3.但这也并非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在场,若当事人不到场,交警部门会进行相应记录。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1.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则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也应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些时限规定确保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并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时,调解流程便随之启动。
当事人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的开始时间因事故类型而异:
1.对于致死的交通事故,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2.对于致伤的交通事故,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3.对于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则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在此期限内,如调解达成协议,将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共同签字后生效。
如调解未达成协议,则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这一流程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了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途径,并明确了调解的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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