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就应撤销吗
导读: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确实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1.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过程中,若擅自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即被视为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2.这种改变,即便是局部或较轻微的,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都可能触发撤销程序。
3.若商标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就此类改变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并逾期未改正,商标局将有权撤销其注册商标。因此,商标注册人应严格遵守商标使用的规范,避免擅自改变注册商标。
法律快车提醒您,注册商标的撤销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因违反规定而被撤销:这包括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等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而未经核准;以及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等情形。
2.争议撤销:当注册商标因某些法定原因被提起争议时,如数个当事人对同一或类似商标产生争议,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能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以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
撤销商标与注销商标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注销商标通常是由于商标权人自动放弃专用权所致,而撤销商标则是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基于商标权人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作出的处分或决定。
商标注册成功后,并非所有内容都不可更改。
1.商标注册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商标进行规范使用,如大小的变化,但图样、颜色(注册时未指定颜色的)本身不能随意改变。
2.对于不影响商标主要部分和显著特征、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的轻微改动,如差异不大的字体改变或排列方向的调整,通常不被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3.为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建议商标所有人在需要改变商标设计时,将改变后的形式重新进行商标申请。
4.商标注册的名义、地址等信息是可以申请更改的,但这类更改必须向商标局提交正式申请并获得批准。
总之,商标注册成功后应严格遵守使用规范,避免擅自改变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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