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有什么规定
导读:
民法典对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规定为服务企业可根据车位权属所有人的委托,提供停车保管服务,并据此按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民法典》第275条:
1.服务企业可根据车位权属所有人的委托,提供停车保管服务,并据此按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
2.物业公司在得到车位权属人授权的情况下,有权对小区内的停车位进行管理,并收取相应的停车费用。
3.这也强调了停车费用的收取应当遵循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快车提示小区停车费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1.明确了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指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
3.这一规定为小区停车费的收取提供了法律基础,即物业公司在收取停车费时,必须尊重车位、车库的归属权,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性。
4.《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还进一步强调了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也是物业公司在管理和收取停车费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关于小区停车费的收益归属问题,《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汽车所收取的停车费,其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3.对于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的广告费、出租费等收益,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总之小区停车费的收益归属问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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