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律师能看到案卷吗
导读:
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律师并不能立即在侦查阶段查阅案卷。
1.根据法律规定,律师的阅卷权限主要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才开始。这是因为案卷涉及侦查的机密和案件的敏感信息,律师作为非侦查机关人员,在侦查阶段不具备直接查阅案卷的资格。
2.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但这一过程并不包括直接查阅案卷。
3.只有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才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以便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
法律快车提醒您,律师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这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的。
1.律师在查阅案卷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案卷中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案卷材料从事违法活动。
2.律师在查阅案卷过程中,应当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意见和策略。
1.检察院的批捕程序主要包括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1)在审查过程中,检察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证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
(2)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
2.在检察院批捕程序中,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享有一定的权益。
(1)律师有权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情况。
(2)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意见。
(3)律师还有权在庭审过程中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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