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是什么罪行
导读:
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并不直接构成某一具体的罪名,而是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其肖像权。
2.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制作、公开他人肖像,均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侵权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
在特定情形下,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可免于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明确规定了五种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形: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
3.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的其他行为。在这些情况下,即便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肖像权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1.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损害,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侵权事实及自身损失情况。
3.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若构成犯罪,受害人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受害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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