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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会成为失信人员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11 16:18: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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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强制执行后不一定会成为失信人员的。若已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则不会上失信名单;若未履行且符合失信条件,则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

  一、强制执行会成为失信人员吗

  强制执行后,并不一定会使被执行人成为失信人员。根据法律规定,若生效的判决书已经得到履行,被执行人是不会上失信名单的。

  反之,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那么其可能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因此,强制执行本身并不直接导致成为失信人员,而是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具体履行情况。

  二、强制执行后哪些情形不上失信?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几种情形可以免除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这些情形包括:

  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3.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即使被执行人面临强制执行,也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强制执行会成为失信人员吗

  三、强制执行后删除失信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被执行人满足一定条件时,其失信信息将被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这些情形包括: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在这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删除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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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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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强制执行的后果,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若被执行人有财产并且主动履行,执行程序将会终结;若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需要等待时机;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并且法院可能会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针对被强制执行的人是否会成为失信人员的问题,以上三种后果中特别强调了被列为失信人的情形及其后续可能的处理措施。
  • 强制执行不一定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才是失信被执行人:(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强制执行不一定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才是失信被执行人:(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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