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股东是不是股东
导读:
在探讨冒名股东的身份认定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冒名股东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
1.依据公司法的理论及实践,成为公司股东需满足一系列法定要件,如认缴公司股份、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等,并需具备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
2.在冒名股东的情况下,尽管形式上可能存在认缴股份、签字等行为,但这些行为均是在被冒名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他人冒用其名义进行的。
3.被冒名者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的设立和经营,也缺乏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故不能认定其为股东。
4.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即未经他人同意以该他人名义登记为股东的,被冒名者不应承担股东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冒名股东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被冒名者的侵权责任;二是对公司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1.就侵权责任而言,《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假冒。
2.冒名股东未经被冒名者同意擅自使用其姓名进行公司登记等行为,显然侵犯了被冒名者的姓名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3.冒名股东还可能因其行为给公司或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就公司或公司债权人而言,由于被冒名者并非真正股东,不应承担股东责任,公司或公司债权人主张被冒名登记为股东者承担股东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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