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
导读:
1.面对合同到期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即失效。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也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在租赁合同中,当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若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时,原租赁合同将视为继续有效,但此时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这一规定见于《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它体现了在特定情境下,合同到期并不必然导致合同失效的灵活性。
法律快车提醒您,租赁合同领域,若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占有并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对此未表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在双方之间继续有效,只不过租赁期限转变为不定期。
这种情形下的合同续存,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默示合意和租赁关系的连续性考虑。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同转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仍应遵守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并生效,便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般不能随意反悔。
1.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要求,也是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诚信原则的必要措施。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但这种情况下的“反悔”并非随意为之,而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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