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的合同有哪些
导读:
可以解除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合同可被解除。这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预见且无法克服的外部因素。
2.若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构成预期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若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则对方亦可解除合同。
4.若一方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样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是解除合同的有效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也明确了上述情形,并指出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通知对方。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可变更的情形多样。
1.基于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内容可进行变更。
2.当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当事人在订立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且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时,受影响的当事人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
3.《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及显失公平而签订的合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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