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导读:
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的法律特征: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这意味着合同双方中的一方或多方在签订合同时,其真实意愿并未得到完全体现,可能受到了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存在重大误解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完全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法律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不强制干预其是否行使撤销权。这种自由选择的权利,体现了法律对个体意志的尊重和保护。
3.值得注意的是,在可撤销合同被正式撤销之前,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当事人应当依据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一旦撤销权人行使了撤销权,合同自始无效,其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相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一方当事人因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而签订合同时,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3.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导致合同签订的情况下,若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
4.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论是一方还是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受胁迫方均有权请求撤销。
5.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合同内容显失公平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行使期限,法律有明确规定。
1.撤销权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撤销权将消灭。这一规定旨在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防止撤销权的滥用对合同关系的长期影响。
2.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也有所不同,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同样消灭。
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对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的完整框架。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