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身份证号起诉法院受理吗
导读:
没有对方身份证号,受害人起诉后法院仍然会受理: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中并未明确要求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而是强调了“有明确的被告”。
2.只要原告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来确定被告的真实身份,比如姓名、住所等,法院就会受理案件并进行审查。
因此没有身份证号并不妨碍法院受理起诉。
法律快车提示在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需要采取一些额外的步骤:
1.要尽可能地收集所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判断案件的真实性和被告的身份。
2.可以前往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协助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线索。这通常需要通过法院开具的协助调查函或协助查询联系单来实现。
3.如果法院不同意协助,还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律师可以申请律师调查令来调查对方身份信息。
4.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让他们出具包含身份证信息的借条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在起诉后仍然无法获得对方的身份证号,也不必过于担心,如下:
1.只要起诉时提供的证据足够充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存在,并且已经尽力去获取对方的身份信息,那么法院仍会依法进行审理。
2.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信息和其他证据来判断被告的身份和案件事实。
3.如果法院认为原告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诉讼请求,那么即使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原告胜诉。
4.如果最终无法确定被告身份或者被告身份存在争议,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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