谩骂侮辱他人可以在刑庭起诉吗
导读:
面对谩骂侮辱他人的行为,不一定可以在刑庭起诉的,主要取决于该行为的性质及其造成的后果:
1.一般来说,单纯的侮辱谩骂,若未造成实际严重后果,如未严重损害他人名誉或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通常不构成犯罪,也难以构成民事上的名誉权侵权,因此公安或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2.当侮辱谩骂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如公然侮辱他人且情节严重,造成被害人名誉严重受损及恶劣社会影响时,被害人有权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刑庭提起刑事诉讼。
该条款明确指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谩骂侮辱他人行为的定罪,主要依据《刑法》中关于侮辱罪的规定。
1.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此,“侮辱”一词指的是公然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其方法既可以是暴力,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手段。
2.定罪时,需考虑侮辱行为的公然性、手段的恶劣性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等因素。若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则可依法定罪处罚。
谩骂侮辱他人的法律后果,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后果不同而有所区别。
1.对于一般的侮辱谩骂行为,若未构成犯罪,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治安处罚中的警告、罚款或拘留等。
2.而当行为构成侮辱罪时,则面临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被害人还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因此,谩骂侮辱他人的行为不仅可能触犯刑法,还可能引发民事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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