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是几点
导读:
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并不受特定时间点的限制,而是基于正当的上班时间均可进行。
1.具体而言,辩护律师在正当的工作时段内,均可前往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2.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的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3.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会见则不再受限制,具体会见次数则根据办案及辩护的实际需要而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律并未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次数设置明确的限制。
1.辩护律师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会见的次数。这意味着,只要律师认为有必要,且符合办案和辩护的需要,均可申请会见。
2.在特殊情况下,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律师的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但总体而言,律师会见次数的灵活性确保了辩护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律师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必要文件,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
2.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3.在会见过程中,律师有权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
4.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时不被监听,确保了会见的私密性和安全性。
5.律师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的规定,确保会见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在特殊案件中,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还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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