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交易
导读: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交易遵循特定的政策与流程:
1.需要明确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的,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但具体价格会根据地段等因素有所不同。
2.在交易过程中,根据房屋的居住年限,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方式有所区别。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有权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
3.在出售后,业主需要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这一规定确保了经济适用房在流通中的公平性,并防止了不当利益的产生。
4.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上则不允许其按市场价格出售。若确需出售,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进行交易,并且买家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条件,或者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收购。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经济适用房住满五年后,其买卖流程相对简化且更具灵活性。
1.业主可以依照当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需注意在交易完成后,需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这一步骤是确保经济适用房在流转过程中能够维持其公益性质的重要措施。
2.在出售过程中,业主应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避免出现欺诈、虚假宣传等不当行为。同时,购房者在购买时也应对房屋的产权、居住年限等信息进行充分了解,以保障自身权益。
对于尚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其买卖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
1.业主若需出售此类房屋,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进行交易,并且买家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条件。这样的规定旨在防止经济适用房被用于投机炒房,确保其真正服务于中低收入家庭。
2.若业主选择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那么在交易完成后,若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条件,其仍有权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若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则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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