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契税和个税是买方交还是卖方交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相关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除非买卖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一般而言,契税由买方承担。
至于个人所得税,作为卖方在房产交易中可能产生的税费之一,自然由卖方承担。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中,契税通常由买方缴纳,而个人所得税则由卖方承担。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需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
1.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后续相关政策调整,个人转让住房需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增值税,税率及免税条件依据房产持有年限及类型有所不同。
2.印花税与土地增值税:自2008年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因此卖方在此两项上通常无需负担。
3.个人所得税:卖方需根据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4.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费以应纳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
法律快车提醒您,二手房交易税费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及可能的增值税等。
1.契税的计算依据房屋面积、成交价格及当地政策规定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则以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基础,税率为20%。
2.若涉及增值税,则需根据房产持有年限及是否属于普通住房等因素,确定是否征收及税率,还需考虑附加税费的计算,这些税费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率计征。
在具体操作中,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准确计算并缴纳各项税费,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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