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调解成功诉讼费可以减免吗
导读:
开庭前调解成功,诉讼费确实可以减免。
如果案件在开庭前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法律快车提醒您,调解结案后,诉讼费的减半流程相对明确。
1.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需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
2.承办法官会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并填写《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该通知书需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3.当事人持该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业务。
4.财务人员会对退费业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具《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退费)》,最终完成退费。
1.诉讼费退费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案件等。
2.退费流程则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提交退费申请、审核退费申请、办理退费业务等步骤。对于“胜诉先退”所形成的应由败诉方交纳的诉讼费,案件承办法官有责任向败诉方追缴。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诉讼费可以减免或退还,但当事人在进行民事诉讼时仍需注意相关程序,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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