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证房子法院会不会查封
导读:
面对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法院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查封的。如下:
1.虽然房屋未进行产权登记,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无产权房,法院有权进行预查封。
2.这些条件包括:
(1)房屋属于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
(2)被执行人已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
(3)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因此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在符合这些条件时,法院同样可以依法进行查封。
法律快车提示法院可查封的无产权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出售的房屋,这类房屋虽未正式出售给个人,但已具备预售条件,故在特定情况下可被查封;
2.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这类房屋虽未转移至被执行人名下,但已完成了权属的初步登记,故法院有权进行查封;
3.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这类房屋虽未正式交付使用,但已通过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的方式进行了公示。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
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包括查封房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也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具体程序和条件。
这些规定为法院查封房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确保了执行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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