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欺骗消费者触犯哪条刑法
导读:
商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1.如果商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情节严重,涉及金额巨大,且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2.但通常情况下,商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更多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并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商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这种行为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通过欺骗手段减少消费者应得的商品量。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
4.以虚假的价格表示销售商品,如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等,吸引消费者购买。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使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误解。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隐瞒商家的真实身份。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利用第三方进行虚假宣传。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夸大商品的性能或效果。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扩大影响范围。
这些行为都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欺诈消费者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1.具体来说,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则直接赔偿五百元。
2.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商家的欺诈行为进行有力的制裁。消费者在遇到商家欺诈行为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商家依法进行赔偿。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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