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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丢了可以重新办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12 14:00: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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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临时身份证丢了可以重新办。根据相关规定,若原临时居民身份证遗失,公民可向公安机关重新申请领取,以确保在急需时得到有效法律支持和保障。

  一、临时身份证丢了可以重新办吗

  临时身份证丢失后,是可以重新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如果原临时居民身份证遗失,可以重新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这一规定确保了公民在急需使用身份证件的情形下,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二、重新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条件

  重新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申请人必须处于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期间内;

  2.申请人确实因原临时居民身份证遗失而需要重新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申请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申请。

  三、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材料

  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需要提供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黑白相片,这是制作临时身份证的必需材料;

  2.需要提交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如户口簿、居住证等,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住址信息;

  3.如果是因原临时居民身份证遗失而重新办理的,还需要提供遗失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将用于公安机关的审核和办理过程,确保临时身份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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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临时身份证一般需要这些手续:1、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2、提交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申请;3、缴纳费用并等待制证,之后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七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 临时身份证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办理,但是在办理之前必须要先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之后提交急需使用身份证的申请,否则是不给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是很短的。法律依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七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 临时身份证应当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即可,但是在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办理或者跨省异地办理,主要应当依据其所在地地方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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