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办理要去哪里办
导读: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需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具体流程包括: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并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需符合居民身份证标准),同时缴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
2.若申领人为未满16周岁的公民,则需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公安派出所会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准,并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进行审核签发及证件制作。
4.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法律快车提醒,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材料主要包括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需符合居民身份证标准),以及相应的证件工本费。
对于未满16周岁的公民,其监护人需代为申领,但无需额外提供特殊材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的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该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2.第八条明确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3.第九条进一步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均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则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关于临时身份证的法律效力,法律上已明确规定其与正常的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及民事事项时提供使用。临时身份证的时限相对较短,具体情况下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法处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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