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伙买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导读:
两个人合伙买房,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操作,两人合伙买房应准备以下关键资料:
1.共有人约定:双方应明确约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这有助于在未来一方有意出售其份额时,另一方能够按照约定条件优先购买。
2.书面协议:在出资前,建议双方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明确产权、优先使用权、继承权等方面的约定。这不仅是对双方权益的保障,也是解决未来争议的重要依据。
3.出资证明:保留好首付及后续还贷的支付凭证,这些凭证能够证明双方的出资情况,对于确定产权份额至关重要。
4.其他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能够证明两人为合伙买房关系的证人证言、录音等辅助材料。
两人合伙买房后,产权证的领取方式如下:
1.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两人可以共同办理《房屋共有权证》,该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由谁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另一人则持有《房屋共有权证》。
2.明确产权份额:在领取产权证前,双方应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这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也可以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如果双方未明确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视为按份共有,并按出资额确定份额。
法律快车提醒,合伙买房的产权分配及还贷方式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产权分配:双方可以根据书面协议或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如果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对房屋享有均等权利;如果选择“按份共有”,则各自按照约定的份额享有权利。
2.还贷责任:虽然只有一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但另一方作为合伙人同样负有连带偿还责任。双方应按照产权比例承担房贷月供,并在实际还款过程中相互协作。
3.特殊情况处理:如果一方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另一方应及时补足差额,以避免影响双方的信用记录。同时,双方应定期核对账目,确保还贷资金的安全和准确。
4.未来处置:在合伙关系终止或房屋需要处置时,双方应协商确定处置方式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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