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换住址了怎么办
导读:
居住证换住址了,应及时进行变更办理,办理流程包括:
1.流动人口需携带必要的材料前往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居住证地址信息的核查并录入新的流动人口信息。村(居)委会将核查后的材料收齐,并开具回执单给办理人。
2.村(居)委会将核查登记表及收集到的证明材料提交至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由该中心窗口进行进一步的信息核查和手续办理,并再次出具回执单。
3.镇(街)流管办将定期前往区制证中心领取已制作好的《居住证》,并将其转交给镇(街)行政服务中心,以便申请人领取。
4.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即可在指定地点领取更新后的《居住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关于居住证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居住证暂行条例》等。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居住证的签发机关、签注制度以及逾期未签注的后果等重要内容。
1.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需签注一次。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3.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将中止。
4.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且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这些规定为居住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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