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过期药吃了怎么办
导读:
面对不慎购买并服用了过期药品的情况,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
1.可要求药品经销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三倍赔偿;若该赔偿金额未达五百元,则有权要求补足至五百元。若商家明知药品过期仍销售,消费者更可主张十倍赔偿。
2.消费者应尽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该机构将介入调解,协助双方解决赔偿问题,并对涉事药店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3.若调解无果,消费者可保留过期药品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过期药品的赔偿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商按照购买药品的价款进行三倍赔偿,若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或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消费者可要求补足;
2.若商家明知药品过期仍故意销售,消费者有权请求十倍赔偿,以惩罚性赔偿的方式遏制此类不法行为;
3.消费者因服用过期药品导致身体损害时,有权要求商家承担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4.消费者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促使行政机关对违法商家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过期药品销售的投诉举报,消费者可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1.收集并保留好购买凭证、过期药品等证据材料;
2.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或口头投诉举报,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配合行政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关注案件处理进展,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投诉举报过程中,消费者应保持冷静理智,依法依规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影响自身权益的实现。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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