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家属可不可以见犯人
导读:
拘留期间家属一般是不可以会见犯人的。
1.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的探视权受到严格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可能的串供、毁灭证据等行为。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其他辩护人需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方可行使此权利。
因此,家属若需了解犯人的情况或提供必要支持,通常需通过律师作为中介进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拘留期间,有权会见犯人的主要是辩护律师及其他经许可的辩护人。
1.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在持有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并设定了明确的时限。
2.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还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3.除了律师外,其他辩护人在获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后,也可进行会见。但家属在此阶段通常不被允许直接会见犯人。
律师会见被拘留的犯人,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1.律师应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可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且从提出申请到实际会见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3.在会见过程中,律师有权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还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4.律师会见时不受监听,保障了会见内容的私密性和律师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5.对于特殊类型的案件,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律师在侦查期间的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并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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