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重婚罪追诉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导读:
面对离婚后重婚罪的追诉时效问题,其起算时间明确而直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重婚罪的情形中,由于该罪行可能涉及持续的婚姻状态,其追诉时效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具体而言,即当重婚行为结束,无论是通过离婚、死亡或其他方式终止时,追诉时效才正式开始计算。
关于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由于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因此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这意味着,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五年内,如果司法机关未对犯罪人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未提起自诉,那么超过此期限后,将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当重婚罪案件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将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具体处理上:
1.若案件已立案,则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2.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再受刑事追究,但受害人仍可通过民事途径寻求救济,如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等。
3.我国刑法还规定了追诉时效的延长制度,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人逃避侦查或审判,或被害人提出控告而司法机关未予立案的,追诉时效可以不受限制。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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