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是否可以假释
导读:
监外执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假释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若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确有悔改表现,且评估认为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则有可能被准予假释。
监外执行假释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
2.执行刑期需达到一定标准,即有期徒刑罪犯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罪犯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3.罪犯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表现,即其在服刑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造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4.评估认为其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即其假释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有几种情形的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是不得假释的。
1.累犯是明确被排除在假释范围之外的,因为累犯表明其有较深的犯罪恶习和较大的再犯可能性。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不得假释。
3.即使满足假释条件,但在决定假释时,还需要考虑犯罪分子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以确保其假释不会对社区造成新的不安定因素。
这些犯罪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需要更长时间的刑罚执行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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