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成个人独有
导读:
1.在离婚过程中,若双方决定将共同房产过户至其中一方名下,首先需确保双方就房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它奠定了后续过户程序的基础。
2.双方应共同签署一份书面协议,明确表明其中一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3.携带此协议、离婚证(包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当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提交所有必要资料后,需填写过户申请表格,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后,双方需在现场签字确认,随后工作人员将启动过户流程。
一般而言,整个过户过程大约需要两周时间,完成后,放弃房产的一方将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将获得新的房产证,正式成为该房产的唯一所有人。
对于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原则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1.若双方已就房产归属达成书面协议,则应按照协议内容执行。若未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房产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具体而言,若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视为仅赠与子女个人,该房产在离婚时应归受赠子女个人所有。
2.若夫妻双方自愿协议将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归夫妻共有,则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同时也保障了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离婚时确定房产归属的法律依据主要包含在《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其归属问题同样受到这些条款的约束。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进一步细化了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规则。
这些规定为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纠纷的妥善解决。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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