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又盗窃4000元怎么判
导读: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而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具体而言,盗窃罪的量刑起点和幅度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情节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法院还会根据盗窃的具体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情节,进一步增加刑罚量,确定最终的基准刑。
对于累犯盗窃的加重量刑情节,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而言,对于累犯盗窃的,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增加基准刑的相应比例:
1.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一般增加基准刑的10%-40%,且不少于3个月。
2.累犯盗窃的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情节也会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进一步加重处罚。
3.如果累犯盗窃还涉及其他加重量刑情节,如犯罪对象为弱势群体、在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等,法院也会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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