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个人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导读:
婚后个人买的保险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当涉及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等婚后取得的保险利益时,若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通常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保险利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往往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保障,故而在法律上倾向于将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2.但若某些特定类型的保险金,如指定受益人的死亡、伤残保险金,因其直接归属于受益人个人,故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三者的关系直接影响了保险金的归属,从财产分配的角度来看,保险金的归属权主要取决于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
1.若受益人明确且生存,则保险金直接归属于该受益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若受益人已故,则保险金将依据法律规定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
因此,在夫妻关系中,若一方为另一方投保并指定自己为受益人,那么在特定情况下(如被保险人去世),该保险金可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直接归属于指定的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奖金:这包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工资、奖金收入,以及各类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这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所带来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所获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外,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上述未明确列举但根据法律规定或习惯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你,虽然保险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还需根据保险合同的性质、内容以及夫妻双方的约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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