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导读:
婚后买保险,一般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如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除非保险合同或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这些财产在婚后购买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2.保险金的归属则可能因保单受益人的变更而发生变化,若保险事故发生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已申请变更受益人,则该笔保险金将归变更后的受益人享有,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保险受益权作为一种预期利益,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其能否成为受益人的既得权益,取决于保单是否持续有效、受益人是否变更等多种因素。
2.在夫妻离异时,若保险金的受益权尚未确定或已发生变更,则不应简单地将其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快车提醒你,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是可以追回的。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共同财产的,应征得对方同意或双方协商一致。
2.若夫妻一方私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这种行为应认定为无权处分,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另一方有权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返还该财产。
因此,在发现此类情况时,受害方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赠予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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