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重伤二级赔偿标准
导读:
1.对于过失重伤二级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确定。该条款明确指出了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应承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2.过失重伤二级作为一种较为严重的身体损害,其赔偿标准自然涵盖了上述各项费用,并可能因伤残程度而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等项目。
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伤残等级、治疗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
过失重伤二级赔偿中的医疗费计算,应严格遵循实际发生、合理必要的原则。
一般来说,医疗费的赔偿应以受害人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单据或病历、处方为依据。在计算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治疗医院的选择应合理,通常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2.重复检查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除非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
3.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不予赔偿;
4.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疾病的费用除外。
法律快车提醒,过失重伤二级赔偿中是否包含精神抚慰金,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针对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
2.在过失重伤二级的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较高,给其生活、工作带来严重影响,且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精神痛苦和创伤,那么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
精神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因此,在过失重伤二级的赔偿中,是否包含精神抚慰金以及具体数额多少,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确定。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