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个人和单位如何界定
导读:
非法集资个人和单位的界定:
1.个人非法集资,即自然人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渠道向社会公众或集体募集资金。
2.单位非法集资,则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单位名义,未经合法程序,同样采用非法手段进行资金募集。
(1)单位的非法集资行为需体现为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为单位的利益而实施。
(2)单位犯罪中的故意,是由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共同构成的,严格区别于个人犯罪的主观意志。
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法集资的认定主要依据其四个构成要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4.面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对于非法集资的处罚量刑,主要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根据集资诈骗罪的情节轻重,可分别处以不同档次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相应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对于单位犯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4.在量刑时还需考虑犯罪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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