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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款罪怎样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3 00:33:59 人浏览

导读:

非法放贷款罪的正确表述为违法发放贷款罪,其认定标准包括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过失的主观表现、特定犯罪主体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客观上违反规定发放巨额贷款或造成重大损失。

  一、非法放贷款罪怎样认定

  非法放贷款罪,其正确表述应为违法发放贷款罪,其认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即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与稳定。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在发放贷款时未能尽到应有的审慎义务。

  3.犯罪主体特定,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且贷款数额需达到巨大标准或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非法放贷款的主体是谁

  非法放贷款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等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这些机构和个人因其职责涉及金融市场的稳定与秩序,故成为该罪的主要规制对象。

  三、如何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其他相似犯罪

  法律快车提醒您,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其他相似犯罪,关键在于准确把握该罪的构成要件及其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1.需明确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行为特征,即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数额巨大。

  2.需将其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相似罪名进行区分,主要看行为人的主体身份、行为方式及造成的后果等方面是否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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