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医疗事故的部门是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导读:
对于医疗事故的管理,明确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而言:
1.若发生医疗事故争议且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应由该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受理。
2.若医疗机构位于直辖市,则应由其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受理。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医疗事故处理的属地管辖原则,使得受害者能够明确知晓应向何级、何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申请。
法律快车提醒,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根据相关规定,当医患双方在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上存在争议时,首先应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
这一步骤旨在通过双方的直接沟通,达成对医疗事故的一致认识和处理意见,避免争议进一步升级。
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若医患双方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并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这一途径为受害者提供了一个由专业机构进行公正裁决的机会,有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
3.诉讼解决: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受害者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诉讼解决途径具有强制性和终局性的特点,能够为受害者提供最后的法律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主要遵循以下程序:
1.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卫生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将予以受理,并视情况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将相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对于不予受理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这一步骤确保了处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得申请者能够明确了解申请的处理结果和原因。
3.卫生行政部门将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能包括责令医疗机构改正、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罚等,以维护医疗秩序和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