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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居住权去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1 00:35:23 人浏览

导读:

办理房屋居住权应去房屋所在地的县级政府登记机关,具体由国家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提交注册登记申请并完成登记备案后,居住权生效。

  一、办理房屋居住权去哪里

  办理房屋居住权,应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1.具体而言,这一职责由国家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即房屋所在地的国家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负责居住权登记的机构。在这里,居住权益的注册登记工作得以正式进行。

  2.一旦决定设立居住权,必须向该登记机关提交注册登记申请,只有在登记部门完成登记备案后,居住权益才能正式生效。

  二、居住权登记的具体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居住权登记的具体流程涉及多个步骤。

  1.双方当事人应达成设立居住权的合意,并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需将这份合同提交至房屋所在地的县级登记机关或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

  3.在提交申请后,登记机关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完成登记备案。

  至此,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三、设立居住权要注意什么

  在设立居住权时,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居住权虽然通常以无偿形式设立,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特别约定有偿设立。

  2.居住权一旦设立并登记生效,便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可转让或继承。

  3.已经设定了居住权的房屋也不得随意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在居住权合同中另有约定或达成其他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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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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