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导读:
有限公司欠债能把股东一并起诉的。
1.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自身全部财产承担,股东无需额外以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
2.在特定情境下,如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以及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时,公司债权人则有权一并起诉这些股东。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人民法院将支持公司债权人要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求。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欠债时,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公司因故未成立:在此情况下,全体或部分发起人需对设立公司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且公司未成立:发起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股东出资未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虚假出资:交付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需补足差额,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资产显著不足:未缴出资股东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需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的其他相关人员也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为避免在公司欠债时被起诉,股东可采取以下措施:
1.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确保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避免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
2.避免抽逃出资:严禁将已缴纳的出资抽回,以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规范公司运营:遵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运营流程,确保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4.积极参与清算: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积极参与清算工作,确保清算程序合法、公正。
5.维护债权人利益:在经营过程中,注重维护债权人利益,避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6.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股东滥用权利或过度控制公司。
7.及时咨询法律意见: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遵循其建议行事。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股东可以有效降低因公司欠债而被起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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