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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对方没有盖章前可以撤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3 04:51:45 人浏览

导读:

合同在对方没有盖章前是可以撤销的,若已进入承诺阶段,则只能撤回承诺。因合同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成立前可撤销要约或撤回承诺。

  一、合同在对方没有盖章前可以撤销吗

  合同在对方没有盖章前可以撤销;但若已进入承诺阶段,则只能撤回,不能撤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2.在对方未盖章前,合同尚未成立,若此时仍属于要约阶段,则发出要约的一方有权撤销该要约,除非存在不可撤销的情形(如要约中已确定承诺期限等)。

  3.若已进入承诺阶段,即受要约人已作出承诺,则合同成立,此时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而只能是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撤回承诺。

  二、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你,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需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这意味着合同双方必须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并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以示确认。

  2.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即便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亦视为成立。

  这体现了合同成立的灵活性,即在实际履行中也能确认合同的效力。

  三、不可撤销的要约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不可撤销的要约情形主要包括两种: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这意味着,要约人已明确表达了其要约的不可撤销性,无论受要约人是否接受,该要约均不得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要约人未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基于合理信赖已着手准备履行合同,此时撤销要约将对受要约人造成不公平的损害,因此法律也视为该要约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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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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