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字类似算侵权吗
导读:
公司名字类似的,若两家公司的名字在工商局均已登记注册,且不存在故意混淆市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通常不构成侵权。
如果两家公司虽已注册但名字高度相似,导致公众误认或混淆,那么有可能侵犯了对方的名称权。此外,即使两家公司不在同一行政区划或同一行业,但名字过于接近,也可能引发侵权争议。
1.关于公司名字侵权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在同一行政区划内,同行业的企业名称应保持足够的差异性,以避免混淆和误认。
3.企业名称的构成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其中只要前三项中有一项不同,通常可以视为不同的企业名称。
4.但需注意,如果某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泛,如集团公司,即使字号相同但行业不同,也可能因容易造成名称混同而被视为侵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同名公司注册时,首先需通过工商局的检索功能查询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名称的企业在同一行政区划和行业内注册。
1.若未发现重名情况,则可正常提交注册申请。但为避免潜在的侵权风险,建议在选择企业名称时尽量保持独特性,避免与已有企业名称产生混淆。
2.若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与已有企业相似的名称,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3.在注册过程中,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工商局的审核工作,确保注册流程的顺利进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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