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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承租人去世变更都需要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9 17:28:01 人浏览

导读:

公产房承租人去世变更需要的条件包括与原承租人同户籍、是其家庭成员、共居两年以上、无其他住房。这些条件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新承租人的居住权益。

  一、公产房承租人去世变更都需要什么

  当公产房承租人去世变更时,变更承租人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新承租人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且没有其他住房。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变更承租人的基础资格框架。

  二、公产房变更承租人需哪些材料

  为了顺利完成公产房承租人的变更,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人的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作为承租权益的原始证明;

  3.若承租人已死亡,则需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确认承租人的离世事实;

  4.若户籍迁出本市,还需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户籍变动情况;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署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也是必不可少的,它代表了家庭成员对变更承租人的认可和同意;

  6.过户申请书则是申请人正式提出变更承租人的书面请求。

公产房承租人去世变更都需要什么

  三、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你,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流程是一个相对严谨且规范的过程。

  1.承租家庭需要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新的承租人,并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产权单位会核定家庭各项费用是否已结清,并收集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报送至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并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进行公示。

  4.若公示无异议,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若有异议,则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5.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后,会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6.若经复核发现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家庭保障资格,并书面告知产权单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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