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三年合同到期有没有失业金
导读:
对于公益性岗位三年合同到期的情况,是否有权领取失业金,关键在于合同终止的原因及是否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如果合同到期并非劳动者主观意愿解除,且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领取失业保险金。
这意味着,公益性岗位三年合同到期,若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且社保缴纳满一年,劳动者有权领取失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到期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领取失业金的法定基础,确保了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
法律快车提醒,当劳动合同到期且双方决定不续签时,涉及经济补偿的问题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根据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具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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