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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1 10:52:11 人浏览

导读:

房屋出租时维修费用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担。一般情况下出租人需负责房屋及设备的检查与修缮,确保居住安全,承担自然损坏等维修费用。但若损坏由承租人过错造成,则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签约时,双方应明确维修责任,减少争议。

  一、房屋出租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在房屋出租过程中,维修费用的承担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及一般租赁惯例,出租人通常负有对房屋及其设备进行及时、认真检查和修缮的义务,以确保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

  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房屋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的由出租人负责的维修项目,其费用应由出租人承担。

  2.如果房屋损坏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那么维修费用则应由承租人负责。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维修责任的划分,以减少后续争议。

  二、租赁房屋如何维修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租赁房屋需要维修时:

  1.首先应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维修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出租人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2.承租人在发现房屋需要维修时,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

  3.如果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4.因维修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以补偿承租人的损失。

  三、出租房屋维修责任有哪些

  出租房屋的维修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房屋修缮责任,二是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

  1.房屋修缮责任

  (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

  (2)若出租人未及时修复,导致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则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自行约定。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

  (1)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在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的情况下,若出租人同意该行为,则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应根据双方约定或实际情况来确定,若出租人未同意该行为,则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返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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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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