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途退场清算标准规定
导读:
工程中途退场清算标准规定:
1.根据行业惯例及法律规定,清算程序主要围绕施工方已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展开。
2.双方应在既有的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清算费用的具体条款,确保所有付款义务均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包括了对已完成工程量的精准计算、现场工程技术资料的全面整理、工程材料的详细盘点等多个环节。
3.还需注意提交结算申请、清缴物资供应商和分包商费用等步骤,以保障清算流程的顺利进行。
4.若建设单位未按时履行结算义务,施工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措施,如申请公证、提起诉讼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途退场清算的具体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对已经完成的各专业工程量进行精确计量,并邀请相关方共同参与确认,整理并审核现场工程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等;
2.对进场的工程材料进行详细盘点,确保物资账实相符,依据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结算申请,在结算过程中,还需明确物资供应商和分包商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清缴;
3.若遇到建设单位不履行结算义务的情况,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如通过公证机关公证结算文件、申请人民法院介入等。
法律快车提醒你,退场清算的法律保护和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1.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对于工程中途退场的清算问题,法律同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施工企业在遇到清算纠纷时,可依据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3.法律也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若协商无果,施工企业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保护其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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