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向未成年子女要钱吗
导读:
父母原则上不可以向未成年子女直接要钱,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或法律允许的理由。
1.根据法律精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这意味着他们应负责提供子女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而非从子女处索取。
2.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如子女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较大额度的收入,且该收入超出了其基本生活需求,父母与子女之间可以协商进行一定的经济安排。
但这种情况下,父母向子女索要钱财的行为仍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支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具体而言,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2.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子女虽已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且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时,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4.如果父母一方因经济困难等正当理由需要减免抚养费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涉及多个因素,需综合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1.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则需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来判定。
2.在判定过程中,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同时也会尊重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
3.如果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且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法院也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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