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导读:
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整合多种运输方式的核心角色,需满足特定条件以确保运输过程的顺畅与责任明确。具体而言,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
1.承担全程运输责任:这意味着经营人需对整个运输链条中的每一环节负责,确保货物从起运地至目的地的安全、准时到达。
2.使用全程联合运输提单:全程联合运输提单是多式联运合同的重要载体,它详细记录了运输的起始、中转及最终目的地,是承运人与货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重要凭证。
3.实行全程的单一运费率:为了方便计费与结算,多式联运经营人通常提供单一的运费率,覆盖整个运输过程,避免了分段计费的复杂性。
法律快车提醒,多式联运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责任与规定对于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至关重要。在缮制或审核多式联运提单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签署与签发:提单应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以证明运输合同的成立。
2.装运信息:提单上应明确标注货物的装运日期、接受监管或装船情况,以证明货物已实际进入运输流程。
3.单据完整性:提交的单据需为全套,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目的地与信用证相符:提单上的货物接受监管地和最后目的地应与信用证规定相符,以避免支付纠纷。
5.符合信用证规定:提单在所有方面均需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可参照海运提单的缮制或审核标准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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