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的财产公证完可以属于一个人吗
导读:
夫妻共同的财产在公证完成后,确实可以约定为归其中一方个人所有。
1.这一约定是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因此,通过公证形式明确财产归属,是合法有效的。
2.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在涉及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仍有权要求用该财产进行偿还。
夫妻财产公证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指出,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且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该条款还规定了约定对双方的约束力以及对外债务清偿的规则,为夫妻财产公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夫妻在办理财产公证手续时,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需提交结婚证书以证明夫妻关系。
2.双方应携带协议书草稿,这是公证的核心内容,明确了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如果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人员可以提供代写服务。
3.还需要提供与财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以证明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根据公证员的具体要求,还可能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这些材料的准备对于顺利完成夫妻财产公证至关重要。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